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

homeless

今天從趨勢光出來的時候,我跟PAUL遇到一個怪人。

女性 約莫 50~60歲 著藍色尼龍外套 頭髮灰白 老花眼鏡

我把鐵門拉起來,PAUL跟他女朋友走出去,說時遲那時快,怪人衝進來了,說是衝其實不太正確,應該是跟PAUL閃身開門進來。

DAMN,我還在店裡面,他一進門就開始把玩LED的蓮花燈,他以為是蠟燭做的,就問我:這是蠟燭做的嗎。

於是我翻翻我的大腦,以前曾經看阿舅跟一個尼姑賣過這蓮花燈,於是我有樣學樣,開始跟她推銷起來。

就當我問道: 你哪邊的人阿? 附近的街訪嗎?
(會做這樣的判斷是因為我看他手裡面有簡單的水跟食物之類的東西)

他開始說:怎麼樣?

我說: 沒有啦,只是我們準備要關店了,老闆不在我也不好賣你,如果你有興趣可以明天早上再來。

然後他問了一下營業時間,就說我手不方便,可不可以借我住一晚。

我就說,不方便喔,老闆不在。

此時他跟我要阿舅的電話,我說,沒關係你明天早上再來就好了。

(他口中的惡臭開始突破我感冒的鼻塞。我開始覺得這個人不太像人,如果我在演一步殭屍片,他應該是個活死人。)

他感覺有點失望的說,是喔。

我說:不好意思摟,我們準備關門了,如果喜歡的話下次早點來。

(幹,明明就知道他不是來買東西的,幹,我到是沒注意到他有沒有偷東西,如果他真的快手我也認了。)

之後就把他請出去了,我跟PAUL夫婦也回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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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她眼裡看得出絕望,無助,可是他又不願意放下他最後一點尊嚴,聽他談吐標準發應,走路步伐正常,綁個馬尾不披頭散髮,雖然無家可歸卻沒有放棄基本梳洗,可見以前算是有正常的職業,或許當過行政類的工作,有種老師公務員的氣質,說手不方便,但是卻可以簡單提個袋子,並無殘疾。

我開始計算這個人的價值,他風中殘燭般的人生剩下來的利用價值。他的個性拘謹,怕事,還沒喪失人性,要她撈偏門 困難,50歲了,沒有第二專長的話謀生困難。


特別的經驗 我記錄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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