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

Final shot before game over-1

【THE END】

本篇應該是最後一篇了,網民們就耐著性子看完他巴,我知道我文筆不算好,但是脈絡應該還算完整,如果還有存疑的地方,可以在我博客留言討論。

【聲明】

本系列是根據作者身歷其境,站在第一人稱的視角,難免會因為個人主觀意念導致讀者不能客觀看待整起事件,若要了解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客觀評論,歡迎電洽 1. 小偉哥 2.張阿嘉99

*本故事雖並非虛構,但不針對任何個人以及團體,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*

【最後一篇之作者感言】

先要感謝每一個為我抱不平的好朋友們,真的很感謝,要是沒有你們的支持,鼓勵,以及慰問,我覺得我應該撐不了這麼久,最感謝小偉哥跟仰哥,前者同寢時隨時關心慰問,怕我受不了,還跟我聊了很久,也是他促成第二次談判,雖然事以至此,如同一戰時期談判條約有如虛設,但小偉哥的勇氣還是值得我嘉獎一番;我的軍師-仰哥,如果沒有妳幫我出點主義,分憂解勞,我可能早就賭藍死了,你跟屁無的時時關心真的是很"甘心ㄟ",感謝你陪我玩一些有的沒的分散我的注意力,今天就先不寫dd戰旗的開盒體驗了。

在本篇最後,我會根據列傳的前傳以及後記,對有參觀本博克的網民們作最後最清楚的交代,而迄今尚未登場的重要關係人物也會一一登場。





【前傳】

<關係>
舜哥應該是最了解我跟大哥關係的朋友了巴,大學期間一起瘋狂玩過、一起經營過目前還遵守舊規的學會也一起分享過青春的火花:運動會的時候、畢旅的時候、打EQ的時候、環島的時候,在畢業典禮後,大家要分道揚鑣時,我那時心裡想的是:至少還有大哥在這裡陪我,我不寂寞。小白上台大時,大家在陶板屋歡聚的影片還在我手機裡,一搭一唱一向是我跟他的默契,不用特別排練也不用眼神交會;嘿嘿,沒想到今天要反目成仇,舜哥應該很不願見到巴。







"其實我只是做自己覺得對的事,鬧成這樣我也很不想。"




<角色關係圖>


"RUBY是 嘉 帶進我宿舍門的,他們是泳隊認識的,本來我也覺得它是個可愛的學妹應該可以當朋友,沒想到我尊敬的大哥去被他下罟了一樣.........,而他就像鬼一樣,趕也趕不走,超度也超度不了"






<價值觀>



我在大學時候,曾經很不爽兩個人做的兩件事,一位是"高手" 一位叫"小綠"。



高手:之所以不爽它的理由是,除了用水球威脅張志嘉以外,更不爽他把感情當遊戲,看到正的就想把,為了想跟GASH搶把我美術學辦(後來GASH也沒把到T.T),毅然決然跟他感情很好的女朋友分手,我覺得我們價值觀不一樣,所以拒絕往來。



"現在覺得,至少它的毅然決然,讓他跟前女友少了背叛跟背德的痛苦。"



小綠:那時候不爽小綠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跟屁無很"麻級",小綠自從把到小學妹後,常常假日都帶回去,那時候闢無跟小綠住在同一個房間內,闢無覺得超無奈,每到假日都要受到這種不平等待遇,我當然是為他抱不平,要親密不會去賓館嗎?要讓室友看是怎樣?耍屌喔,我記的當初是這麼想的,為了怕他無聊會亂想,也幾乎一有空就去他房間看電視,去他家打麻將。



"在大家分道揚鑣的最後一天,我看到在闢無桌上,小綠寫滿滿的道歉信,他知道他對別人造成的困擾,對屁無感到抱歉。不管闢無怎麼想,我對他釋懷了"


Q:有人問我,你到底再不爽什麼阿?明明就不關你的事,你還真閒。


A:這話我並不認同,站在不同立場我有不同看法,以下是我的看法與立場轉換:

1.好朋友立場:你就有女朋友了,還去把別人女朋友幹嘛,又沒有比較正,這樣不太好巴,感覺道義上說不過去,不過也蠻屌的,你真是把妹高手;有時候會拿到點供品吃,感覺還OK拉。

=>為了一個PUMA可以拋棄這麼喜歡你的人,當你的朋友只能替你難過巴。
=>給RB,你好了不起喔,我大哥自從迷上你後,都不曾找我出去玩了,甚至是一起吃飯也沒有過,你真會把男人耶,每個男人都為你瘋狂,妲己在世耶~,明明暱稱打著:我最愛X寶貝,還可以跟別的男人談著甜甜蜜蜜的戀愛,真屌耶,封你為山獅大王一點也不為過呢!!!
高興了巴,現在挑撥成功了,甚麼時候要叫你的新愛奴打它室友阿?
幹 我只是個躲在電腦後面的阿宅也礙到你就是了。

2.室友立場:幹,每天都帶回來閃我是怎樣啦,很甜蜜拉,好啦,夠了吧,這是男生宿舍ㄟ,你一個人住喔?我是透明人喔?憑什麼為了你要帶回來方便,我就要每天在LAB呆到11:30才回去。

=>都說別這麼常帶回來,要帶回來也要告知一下,講也講不聽你真是它碼的雜碎,隨便你啦。

3.如果是一般人看待本案例的立場:幹,太畜生,這男的真機,室友真雖小。

"好啦,或許我真的就像是舜哥講的,你真閒ㄟ"

沒有留言: